現在開始年繳2萬臺幣,一共繳納20年,共計繳納40萬臺幣。

這份保單條款是:如果我和太太不管誰在55嵗到84嵗之間不幸患了癌症,中風,急性心肌梗塞這三個疾病可以理賠165萬臺幣,只能理賠一次,保單結束。

我今年36嵗,我會在19年后開始得到保障。
我太太32嵗,將在23年后得到保障。

有哪位可以精算出來這份保單是否值得購買?
真心感謝~

現在已經有保障了,但是我知道年紀越大保費越貴。 

這是一份國外的保單,我女兒的終身重疾險可以選擇的附約。

不談論台灣對境外保單監管問題什麽的。划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