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在去年七月罹患了癌症,
不巧的是五、六月時才剛規劃癌症險:
台灣人壽
有申請住院醫療的實支 (HNRC) 理賠,
結果因已在疾病不賠,保單仍有效;
癌症險 (YCD) 雖然未提出申請 (因為知道在等待期內),
但台壽的處置是退回已繳保費,***保單仍有效***;
<---覺得沒終止很奇怪,不過也快期滿了。
想請教的是,以已罹癌來講,
就算台壽新一期仍讓家人的 YCD 有效,
對家人的體況而言仍有保障嗎?已非「初次」。
Q:癌症險還要留嗎?

謝謝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