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時與對方發生擦撞,雙方車損無體傷
初判表是對方全責,對方理賠員表示:客戶不認為他有錯
現在對方不願繳交理賠申請書給保險公司
發生事故時已經報警,做筆錄索取三聯單,也出險通知我方保險公司
甚至對方理賠員跟我說,對方沒有出險,他沒辦法處理,那請問這幾個月到底在幹嘛?
我方的理賠人員也是態度很消極
因為沒使用到代位求償,我方理賠員跟我說,沒理由跟對方催促這筆維修費...?

各位有什麼建議可以提供我參考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