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 大約在105年左右學生時期的時候,有去看過精神科,有住院過一段時間,所幸已康復,出社會後工作一段時間,112年陸陸續續買了保險,實支實付.重大傷病.等等,假如114年精神疾病又復發,然後住院或是領了精神相關重大傷病卡,是否保險公司會以既往症為由而不理賠?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