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目前保單是全球XHB計畫四,植牙前先前以先做全口牙周病治療,右下第一大臼齒買保險前缺牙需植牙,第二大臼齒有保單後做牙周翻瓣補骨,醫生說診斷證明會開第二大臼齒牙周翻瓣補骨及第一大臼齒植入植體以利後續重建,植牙部分沒有理賠這個清楚,但如果診斷證明把第二大臼齒牙周翻瓣補骨跟第一大臼齒植牙寫一起,這樣理賠會不會無法申請呢?
收據可能開立
麻醉10000
手術10000
骨粉20000
再生膜10000
人工牙根45000
這樣能理賠到除了人工牙根45000剩下的全額嗎?
醫生診斷證明堅持會寫一起並寫上植入人工牙根實在有點擔心
還是可以跟醫生溝通怎麼開立比較不會無法申請人工牙根以外的費用呢
拜託各位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