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女
目前保單為遠雄人壽
1.  雄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20年期HE2(保額1000元)
1.1新癌症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20年期HG2(保額2單位)
1.2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保額計劃1)
1.3傷害保險附約(保額100萬)
1.4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附加條款(保額3萬)

如罹癌理賠僅有(20萬+10萬),罹患其他重大疾病理賠僅有(10萬),感覺不太足夠

Q1: 是否僅需調高癌症、重大疾病一筆金的保額?

Q2: 實支實付給付項目:病房、加護病房、住院醫療、手術、出院在家療養
住院時如有雜費支出可用住院醫療保險金支付,
那如果是無需住院的「門診手術」有雜費支出(例如敷料等等)是可以從哪一項條款申請理賠呢?(還是這張保單沒有保到這部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