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19日發生車禍,8/12寄出申請對造的強制險理賠申請,8/13也立案了,之後都沒下文了,直到9/5日打給經辦詢問是否還需補件,後續又補一些文件過去,9/26在次致電詢問還有差什麽文件嗎?文件齊了,只說會給長官審核後就會理賠了,也是沒下文,10/9日直接打客服詢問,後來經辦就打來說確定理賠金額,但要車主的行照影本才能做撥款動作,請問這是正常的程序嗎?如果車主不提供那理賠金不就永遠不下來嗎?再請問文件齊全理賠10日內沒支付的話利息是要從那一天算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