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投保台灣人壽的防癌險,那個時候因為想要拉高額度,所以用好意保 (OTL) 當主約。

但最近才發現主約有可能因為「完全失能」理賠,然後就失效了。請問各位保險專家,主約在發生完全失能的狀況下,底下的附約還能繼續掛著續保嗎?

還是,現在還來得及投保附約延續條款,讓保單比較完整呢?
麻煩各位保險專家幫忙解答一下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