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新的實支實付的制度,一律使用正本理賠,然后有損害填補的規則,但是旅平險、汽機車險、團體保險、房屋險不在此限!

意思是說團體保險是如果是副本理賠就沒有損害填補的限制吧?例如本來有一家意外實支正本理賠,如果是學生的話還會有團體保險,這樣應該就是賠二次的意思嗎?

假設今天除了一張實支正本理賠,另外二張都是能副本理賠(例如學生保險+車險),原則上是不是就不會有損害填補的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