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昨天翻舊保單, 發現很久以前有保"國泰人壽的平安保險附約" 2份, 附加在不同主約下

自己還有保富邦產險十全大補

請問這樣算保3份到上限了嗎? 還是國泰的只算1份呢

現在可以把產險意外換去富邦人壽加保嗎?
或是有別的建議可以怎麼增加實支實付的部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