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突然在31週因早期破水後到醫院時
被醫生強制住院安胎至生產
我的保單內容有
元大實支JR計畫一
台壽實支HNRC計畫三+自付額計畫三
全球實支XHB計畫6
團保凱基實支住院保額2000
康健終身險WLC保額1000
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這些保單會理賠安胎住院嗎?
被醫生強制住院安胎至生產
我的保單內容有
元大實支JR計畫一
台壽實支HNRC計畫三+自付額計畫三
全球實支XHB計畫6
團保凱基實支住院保額2000
康健終身險WLC保額1000
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這些保單會理賠安胎住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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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突然在31週因早期破水後到醫院時
被醫生強制住院安胎至生產
我的保單內容有
元大實支JR計畫一
台壽實支HNRC計畫三+自付額計畫三
全球實支XHB計畫6
團保凱基實支住院保額2000
康健終身險WLC保額1000
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這些保單會理賠安胎住院嗎?
A:
基本上元大是無望
全球跟台壽有機會
凱基跟康健有點難
破水只能靠融通了
醫師決定有住院必要
樓主的情況是早期破水住院安胎至生產,是有可能給付的,條款中列舉出來的是"早期破水超過 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導致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如果有相關證據可以提供佐證爭取給付;當然如果住院安胎最後自然產就可能不給付,但還是建議送件申請看看
保險條款如下:
第二十六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或接受門診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六、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 14 小時、初產婦超過20 小時),
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 2 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 2 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 160 次或少於 100 次且呈持續性者,
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 30 次且持續 60 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 PH 值少於 7.20 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 37 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 4,000 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 10 公分以下或中骨盆 9.5 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 24 周以上,胎兒體重 560 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 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