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6年前為保守理財,購入三商人壽發行之利變型儲蓄保單,持有滿5年後解約時發現實際績效遠遠落後於三商推銷保單時聲稱持有滿5年之預期績效,亦遠遠落後於同業發行類似條款保單之實際績效, 甚至不如依據持有期間實際定存利率計算之利息.
經與三商人壽反映,要求補償與同業實際績效之差額. 三商以合約規定無須保證銷售保單時聲稱的預期績效之達成,故其並未違反合約及法律為由拒絕.
我了解三商並未違法,但三商以如此糟糕之績效來辜負保戶對其之信任與期待.難道不須負擔對保戶之託付未善盡善良管理人之專業注意之道德責任嗎?
經與三商人壽反映,要求補償與同業實際績效之差額. 三商以合約規定無須保證銷售保單時聲稱的預期績效之達成,故其並未違反合約及法律為由拒絕.
我了解三商並未違法,但三商以如此糟糕之績效來辜負保戶對其之信任與期待.難道不須負擔對保戶之託付未善盡善良管理人之專業注意之道德責任嗎?
大家績效都一樣,不可能因為妳特例,這樣才叫公平待客,懂?
我於民國107年為保守理財,購入三商人壽發行之利變型儲蓄保單,躉繳保費1596萬,持有約5.4年後於113年解約時發現實際績效僅賺得利息67萬.
A:
利變型保單的宣告利率績效也是不保證的
除非當初業務員是用保證績效的方式銷售
你拿出證據還可以檢舉他或是申訴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