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目前寶寶四個月,在滿月過後因為被大寶傳染呼吸道融合病毒+肺炎,因為呼吸急促醫生要求住院並施打抗生素(無發燒),過兩個月後小寶於小診所看三次診,爾後三次中有一次醫生給予抗生素,因為小寶的咳嗽、嘔吐、痰多、鼻塞、不適,吃完三次療程的藥有燒兩天提問於38.3-38.5,第三天無發燒但是奶量從180掉到90,且每餐都這樣,原本打算帶去醫院治療,有詢問業務員說小朋友如果這種症狀去看醫生要求住院的話是否能夠理賠,業務員卻說因公司特殊期間,有發燒的才能理賠,沒有發燒診所可以處置的就無法理賠,這個保單小朋友一出生就投保,請問公司可以這樣增加條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