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跟錠嵂某保經投保三家醫療實支保單,今年第五年,因為先前投保防疫險出差錯而不快,後續被保經放生,理賠送件都是家人自己填好送到營業處,甚至自己上評議。
近期有需求找保經,被通知資料已被轉移給新業務,申請轉出的理由是「保戶提出更換業務」,跟新業務員說不需要打電話給保戶求證(??? 

打電話進客服反映,強調沒有要更換業務,進線反映的內容也都只是傳給新業務,目前公司沒有對此進行任何說明, 新業務是個年輕人,他表示也很無奈。

想請問:
1.這樣沒有違反規定嗎?
2.之後的傭金算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