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告知事項第一條‘’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若在二個月內有至下列診所就診但健保APP無記錄,是否需告知?

1.全自費物理治療所(持診斷書預約治療)
2.自費皮膚科診所

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