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告知事項第一條‘’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若在二個月內有至下列診所就診但健保APP無記錄,是否需告知?
1.全自費物理治療所(持診斷書預約治療)
2.自費皮膚科診所
以上~謝謝
若在二個月內有至下列診所就診但健保APP無記錄,是否需告知?
1.全自費物理治療所(持診斷書預約治療)
2.自費皮膚科診所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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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告知事項第一條‘’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若在二個月內有至下列診所就診但健保APP無記錄,是否需告知?
1.全自費物理治療所(持診斷書預約治療)
2.自費皮膚科診所
以上~謝謝
A:
原則上自由心證
以下回覆您的問題:
Q:您好,告知事項第一條‘’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若在二個月內有至下列診所就診但健保APP無記錄,是否需告知?
1.全自費物理治療所(持診斷書預約治療)
2.自費皮膚科診所
以上~謝謝
♦️原則上告知與否在於您自己決定
物理治療師算是條文中的醫師嗎?
A:
不算唷
投保前2個月有去全自費物理治療所,物理治療師非醫師,請問告知事項第一條應該勾否嗎?謝謝(*¯︶¯*)
A:
可勾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