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小弟全家無商業保險,僅公司團險。
夫妻僅有
國泰定期壽險、意外傷害險、重大燒燙傷
第一產物意傷害跟意外實支實付
以上兩種均為自行購買之公司團險

因小弟預算有限,先求有再求好,
年紀大後部分醫療需求自我承擔,
研究了很久打算以下列方式購買個人商業保險。

夫妻保單預計如下




三位未滿10歲子女除上述保險外另加新安東京快樂童年3

請問這樣承保方面會有問題嗎?
請問還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地方嗎?

另誠徵桃園業務,小弟家住復興區較為偏遠,
未免業務舟車勞頓,希望能找到桃園的業務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