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重大傷病險是什麼?
經醫師診斷確定目前罹患的傷病屬於健保署公告之重大傷病範圍,即可向健保署提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並依此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要注意一下,部分重大傷病卡是有時效性的,因此理賠申請資格僅限於初次領取重大傷病證明;若原重大傷病證明時效已過,日後又再發生屬於重大傷病項目之傷病時,無法再次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Q2. 那重大傷病範圍包含哪些項目呢?
由健保署公告的重大傷病項目共三十項,一般重大傷病險除了八個約定不理賠的項目外,如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早產兒之相關併發症和職業病等,其餘二十二項重大傷病都可納入保障範圍。
根據107年10月公告的資料顯示,至107年9月止重大傷病領卡數前幾名項目依序為癌症(44%)、慢性精神病(21%)、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12%)、洗腎(9%)等,保障範圍比傳統重疾險和特定傷病險廣泛許多。
Q3. 重大傷病險可以用來做癌症的保障嗎?
事實上目前重大傷病卡領卡數最多的項目就是癌症。不過像是原位癌或是一些治癒性較高的癌症,不需要長期追蹤或治療的情況下,就會被排除在重大傷病的資格外。若是對於這部分的風險無法被重大傷病險完整的涵蓋到而擔心,在規劃投保內容是可以考慮用癌症險搭配。
Q4. 疾病等待期是什麼?
是指從保單生效起,還要再等待N天,其後所發生的疾病才能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醫療險等待期是0~30天;重大疾病與癌症險為0~90天;壽險與意外險則沒有等待期。
Q5. 做了那麼多功課還是霧煞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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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重大傷病險會理賠癌症嗎?
重大傷病項目中針對癌症的定義為「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由醫師來判斷被保險人的病況是否符合前面的定義,所以像是「原位癌」這類治癒性比較高的癌症,不一定能取得重大傷病證明,沒有重大傷病證明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
如果想要「初期癌症」(如原位癌)、「輕度癌症」(如第一期乳癌)、「重度癌症」通通都會理賠的保單,就要考慮「癌症險」。
Q7. 為什麼現在都推薦重大傷病險?
重大傷病險的給付項目較更廣,除了癌症外還包含腦中風、洗腎、慢性精神病、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等,以分散風險的角度來看,重大傷病險是很好的工具。
前面有提到原位癌可能無法取得重大傷病證明申請理賠,但相對的「輕度癌症」也不代表不需要積極或長期治療,如果只有投保癌症險又罹患「輕度癌症」,當需要進行積極或長期的治療時,這比理賠金能幫上你的不一定會比重大傷病險多。
Q8. 拿過重大傷病卡還可以投保嗎?
大部分的重大傷病險保險金給付都有限制必須初次領取重大傷病卡的條件,所以已經領取過重大傷病卡的人不適合再投保此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