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國泰人壽大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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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保單健檢
請教:我跟弟弟的保單有無需調整?
大家好,上篇貼文發問媽媽的保單,真的很感謝很感謝大家的建議,讓我初步有點方向🥺我跟弟弟因為過往工作太忙碌,保單由保險員建議下,保了我們人生第一份保單,其實都沒有認真了解內容,近日深感該人員的冷漠、幾乎不協助後續理賠,加上年紀漸大,想趁著還年輕時把保險用好,較無後顧之憂。先報告一下我們的情況:我23歲開始保,現年34歲,除了多年前開過一次痔瘡手術,體況都健康弟弟24歲保第一份、29歲保第二份,現年31歲,曾為軍職,所以24歲主約做殘廢照護,體況都健康有幾個問題:1.舊保單內有些附約似乎是到65歲為止,需要砍掉去加保年限較久的嗎?另外,「保不保證續約」重要嗎?什麼情況會不給續約?2.舊保單是否有需調整的地方?(例如保額不夠、加上什麼附約更好?)或者乾脆砍掉這份保單,保其他的?有推薦的組合嗎?3.有爬文一些資料,大都推薦🌍重大傷病、癌症一次金(組合:DCE、XDE、XHO、XCF、XCG),目前我跟弟弟保單是否欠缺這些?保額多少比較足夠?4.我和弟弟大機率不會結婚,所以有考慮長照,是否有做長照險的必要?或者適合單身者的規劃?真的很感謝大家🙏我至今仍然不太看懂保險條文,還在摸索中,所以一些很基本的常識都不了解,謝謝大家的建議🙏附上我跟弟弟的保單,紙本是弟弟的,截圖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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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投保規劃
請教 HXB 附約加保門檻、全球 DCE/XAN 的保障實務細節、台新 PWLA 減額繳清年限
# 背景資訊1. 男性2. 職等 1 3. 保險年齡 28 歲4. BMI 22.35. 印象中應該是沒有家族病史,身上只有勞健保,沒有任何商業保險# 合約選擇原因1. 癌症險之所以想要另外再保一間,是因為全球人壽的 XCF 後期保費飆漲;    另外,XCF 超過 150 萬的話需要體檢,所以想說就拆兩單,後續要調整保額(應該只會調降)的話,就優先調整 XCF2. 癌症險不少人推遠雄,但查了一下出險的狀況,似乎理賠的沒有很乾脆,所以不考慮# 疑惑## 台新人壽 終身壽險 PWLA- 由於已經知道減額繳清後,無法再加掛其他附約,且保證續保的附約,額度也只能調降,所以需要先一次性地將額度規劃足夠1. PWLA 75 歲滿期 60 萬,最快甚麼時候可以減額繳清?一年嗎?還是兩年?    依據 finfo 的[這篇問答](https://finfo.tw/posts/10506?#comment-5)中,B5 的答案是 75 歲滿期的話,要繳兩年,這個答案現在有變化嗎?2. 我該怎樣才能查詢到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價金)計算的相關依據?或者是保價金的計算算是公司內部的資訊,外部基本上查詢不到?3. PWLA 主約減額繳清後,附約 HXB 的定期壽險需要保到 200 萬才能持續加保 HXB 計劃 50 嗎?    因為查詢到的資訊中,HXB 計劃 50 的主約 + 附約壽險額度須合計 200 萬以上(保險合約中沒有看到,但文章底下的回覆常常看到)## 全球人壽 醫卡讚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E)1. 如果我選 30 年期 20 萬的選項,那我繳完 30 年之後,是主約在沒有出險的前提下,一路有效保障至 85 歲嗎?    如果這個說法正確的話,我該怎麼從條文中看出?因為我看完合約條文之後,似乎沒有看到明確支持這個說法的條文2. 如果這張主約(DCE)出險的話,那附約加保的意外險 XAN 仍然有效嗎?還是說就中斷了,沒有保障到 85 歲?目前已知 XAN 並非保證續保的意外險(但市面上似乎也找不到保證續保的意外險商品了)以上 5 個問題,如果有意願的話,再請幫忙解惑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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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理賠申請
敷料的理賠與評議問題
實支實付:遠雄人壽RJ1康富醫療健康請教版上大哥大姊兩個問題:一、送評議對遠雄日後理賠是否會不利?遠雄會不會變得更機車?二、家人動了膝關節鏡半月板縫合手術,其中1項與理賠人員意見不同:Anscare SIMO Negative Pressure Wound Therapy (NPWT) System(RJ1合約11-12條節錄於後)遠雄意見:此醫材遠雄有理賠,但歸屬於合約第12條的手術及手術相關,所以算在手術費用保險金。醫材先看符不符合12條,只要是12條符合,就先算12條。我的意見:此醫材的仿單上寫「安適康負壓傷口治療系統,包含負壓裝置與滅菌敷料, 以施予負壓的方式吸收傷口滲液,加速傷口癒合,達到促癒的效果。 可根據傷口大小、滲液量來評估更換敷料的頻率。 」定義住院醫療費用的第11條-7「敷料、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型 」,仿單寫得很清楚是「敷料」。詢問理賠敷料定義,理賠不願清楚說明內規,只說12條優先。請問這項醫材走評議有機會爭取,改列為雜支的第11條-7嗎?謝謝++++++++++++++++++++++++++++++++++++++++遠雄RJ1合約11與12條:第十一條【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或急診就醫有實際暫留情形RJ1-3且醫院已收取暫留床費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或急診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給付金額不超過依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住院醫療費用限額」:一、醫師診察費。二、醫師指定用藥。三、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四、掛號費及證明文件。五、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六、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七、敷料、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型(但不包括特別支架)。八、物理治療。九、麻醉劑、氧氣及其應用。十、靜脈輸注費及其藥液。十一、X光檢查,及放射性治療。十二、因遭受意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且經醫院之專科醫師證明其為回復正常生活所必要而需裝設輔助器(如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他附屬品)。但同一次事故各項裝置以一次為限。十三、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但不包括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及護理費。第十二條【 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於住院或門診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於住院或門診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不超過依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手術費用限額」。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或門診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且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不超過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手術費用限額」。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合併計算,且不超過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手術費用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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