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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投保規劃
關於憂鬱症理賠調閱病歷
本人今年2月因憂鬱症看診,醫生建議住院,因此住院了4週,現在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要求我停供住院期間的病歷摘要以及護理照護紀錄(護理照護紀錄病歷摘要上有寫到國中時因情緒低落夢遊就診過),因此保險公司現在要求我提供調閱病歷同意書,請問我可以拒絕提供嗎?(保險公司要求調閱的日期區間超過20年這樣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想拒絕提供,第一個是擔心此次理賠被刁難不賠並且影響到事後所有保單契約的理賠,第二個部分是個人覺得即便我在國中曾經因為看過身心科,保險公司如何認定此次憂鬱症與國中的病歷具有連帶關係,我也是這次憂鬱症醫生說要住院我才知道我20年前看過身心科那一次,直到現在我仍然想不起來我有去看過,甚至我懷疑病歷日期有誤,因為我推算20年前那時候年紀的我正處於半工半讀工作極度忙碌沒有失戀沒有談戀愛沒有挫折不知道我自己是基於什麼情況看診。除了我遺忘的20年前身心科紀錄以外,我自己只有印象23歲之後確實有幾次有去診所看過身心科,都是單次就診拿藥,20年來總看診次數到現在不到10次,並且都是投保之後隔好幾年了。我的保單投保日期一個是20年已期滿目前附約繳費中,一個是終身醫療繳費16年了。如果保險公司覺得是既往疾病,一個憂鬱症的人可以多年都不看診不吃藥還或了快20年嗎?這些是我的疑問;因為此次申請理賠的關係加上我剛出院病情並還沒穩定已經焦慮到有點造成生活上的困擾,原本逐漸好轉的病情現在吃藥完還是蓋不住慌亂,問了業務,業務說此次理賠可能要耗至少一個月以上的時間,請有相關經驗的人分享,感謝您們附註:我擔心的是未來如果因為憂鬱症死亡或者住院或者重大傷病,保險公司都會以是既往疾病而不賠,但是我覺得當初買保險就是為了一份保障,如果之前有看過身心科,醫生說是憂鬱症,但是過程長達10年以上沒就診,當初投保前即便有就診紀錄也就一次或兩次,難道一次憂鬱症即便多年都沒看診了,相隔20年了以保險來說還是屬於既往症嗎?醫生如何以只看診一次兩次就判這個人憂鬱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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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Miyu投保規劃
保單規劃與內容諮詢(目前有國泰跟遠雄的)
目前有保國泰以及遠雄的保單,如下:國泰(剛開始繳)真順心手術醫療終身 主約保額1000元新好安心住院終身 主約保額1000元這個已繳五年新呵護久久失能照護 主約保額25000元遠雄(正在繳)以下是104起保遠雄人壽千禧一年期定期壽險(CSD) 補充:100萬遠雄人壽超級新人生傷害保險附約(XHG) 補充:100萬遠雄人壽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MRC)  50000元遠雄人壽熊安康醫療日額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RHG) 2000元遠雄人壽綜合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103)RHO  1000元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RSL 一計畫以下是家人投保已滿期終身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20年期(WAA-20)遠雄人壽特定傷病終身壽險附約20年期(RDB-20)遠雄人壽癌症終身保險附約-6年期(RCA-06) 2單位遠雄人壽溫馨終身醫療日額保險附約-20年期(RHM-20) 1000元國泰的前兩項保險剛保幾個月,但最近遭逢家人有癌症復發的,思考後,覺得自己保單保障上內容可能要再斟酌,想說是不是應該把這兩個退保更改為其他的保單...想麻煩各位大大幫忙檢視我目前的保單,建議是否有更好的選擇。如果國泰真順心跟新好安心解掉,是否有其他更適合的保單,希望年繳預算控制在2萬左右...1.需求有醫療實支實付(因為遠雄的當時額度較小,希望有第二個實支實付的保障)2.以及以上保單不足的醫療保障保單規劃謝謝各位回覆,希望能參考更多建議。補充:1994出生,性別女,目前是公司行政人員,去年公司健檢結果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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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投保規劃
40歲女保單健檢及新保單規劃求助
各位好,本人無菸無酒目前的疾病有甲狀腺低下、良性乳房纖維囊腫及半年內列為糖尿病患(8年前懷孕就有妊娠糖尿生完後也處於糖尿病前期) 原先手上的保單已有四張 請協助檢視一、 全球人壽安養久久終身健康保險(C型) (LDC)  保額1萬 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XHR)  計畫五(雜費12萬) 二、全球的失扶險 三、早年媽媽幫我保的統一安聯(已繳完)這張我研究後覺得CP值很好的保單四、14年前自己保的遠雄因為想減少舊保單的保費,做完功課覺得很後悔買終身,請幫忙看這張如果把終身醫療那筆刪掉是不是就有所損失了,要乾脆繳完嗎? 因為投保單位少才$1000想說要不要去掉這筆去保想要再加保的其一這張是我覺得很不值得保的保單~為了要加強防癌又有預算的情況下請保經推荐我保遠雄的防癌險, 但過程有點不愉快,想加買的保單跟上面遠雄是同一個保經,本來想直接把XCD跟CJ2附加上去比較省, 打去遠雄客服也是可以附加的,但保經告知因為我有體況了,單單只有變更附約不容易核保,加上原有的豁免附約這一條會被取消,我是覺得沒差就取消,保經還是堅持說要加一個防癌主約比較容易核保,雖然都會被抓去體檢,到時會加費或除外就看保險公司了,連我要改壽險主約FI5都說不易核保要我保防癌主約,所以我有點不想保遠雄了,於是自己做功課上又考慮到不知道要不要增加我第二張實支實付的情況下,我自行規畫台壽的保單如下,主約會找到這張新的T10D0也是看FB某大大推荐「只要繳2年主約」其他附約皆可延續,看起來會比目前的T09V0還要省保費對嗎?因為我的主訴很簡單就是先送件看看加強癌症一次金100萬,在遠雄跟台壽都符合的條件下,是要選擇加保遠雄的XCD,還是選台壽的實支實付對我目前的保單有個完善的保障呢? 如果是建議保台壽的實支請問要保計劃二還是拉到計劃三呢?(在已有全球12萬的前提下) 目前年收入只有60萬左右,今年的年繳保費約$37500(還不含新規劃的及會逐年增加的保費,也未扣除遠雄還要繳6年才降下來)這樣的比例是符合年收入? 如果也不考慮老公的小孩的保費下,也不考慮體況要加費或除外,單純針對保障內容希望能送件申請看看會不會核保,請給予建議該選擇遠雄、台壽? 若回答遠雄的人會建議原本保單直接加附約就好,還是聽保經的另起一張防癌主約呢? 還是乾脆都不要保了? 目前的保障已經足夠了呢?  除此以外我還有需加強哪部份的保障,還請各位告知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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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je********保險觀念
取消除外又要填健康告知書???
想請問各位專家們,取消除外時為何又要填寫告知書?就我所知,在過了保險的等待期後,而產生的病狀是要理賠的。因之前投保時有一項除外,最近取得已完全康復診斷書(其實之前在這一項病後的一個禮拜就已經完全康復了。只不過因之前疫情爆發後,沒有去回診要診斷書。直到兩年後的這幾天才回去請醫生開診斷書)。Anyway,現在要繳交診斷書要取消排外,卻又要填健康告知書。這樣不就都保險公司穩贏的。只要你要做變動,就要填此書,藉機發現新病狀又排外。這樣無限的循環。因為前陣子去看了病(白斑),到時又搬出要誠實告知。我看了除外條件的條款,除外責任原因指的是被保人因故意行為如自殺、酒駕;犯罪行為如偷竊、搶劫;及使用毒品三類原因致使的疾病或傷害而接受治療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除外責任事故部分範圍較大,包含常見的美容手術、外科整形、天生外觀畸形、健康檢查、療養、養老、戒毒、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目的、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人工受孕、不孕症、絕育手術等。 但這我都沒有啊。而且健康告知書裡面所有的項目我都沒有啊。然後在最後又留了一個自己要填得空格,補足上面沒有提到的。幾乎等於是只要身體有小狀況,連感冒都不放過的感覺。而且這白斑是我在保了兩年後最近才去看病才發現的。也不是帶病投保啊(並不是已在疾病與既往症啊)。所以到底我該如何做呢?要填最下面那個空格嗎?謝謝! 我也查過了,白斑並不會造成其他健康問題啊。而且只是一小搓而已,不仔細看還看不出來。我有別家的保險,之前只要繳交康復診斷書就取消了。為何還有其他家像我說的要這樣呢?還有白斑保險有理賠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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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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