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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投保規劃
40歲女保單健檢及新保單規劃求助
各位好,本人無菸無酒目前的疾病有甲狀腺低下、良性乳房纖維囊腫及半年內列為糖尿病患(8年前懷孕就有妊娠糖尿生完後也處於糖尿病前期) 原先手上的保單已有四張 請協助檢視一、 全球人壽安養久久終身健康保險(C型) (LDC)  保額1萬 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XHR)  計畫五(雜費12萬) 二、全球的失扶險 三、早年媽媽幫我保的統一安聯(已繳完)這張我研究後覺得CP值很好的保單四、14年前自己保的遠雄因為想減少舊保單的保費,做完功課覺得很後悔買終身,請幫忙看這張如果把終身醫療那筆刪掉是不是就有所損失了,要乾脆繳完嗎? 因為投保單位少才$1000想說要不要去掉這筆去保想要再加保的其一這張是我覺得很不值得保的保單~為了要加強防癌又有預算的情況下請保經推荐我保遠雄的防癌險, 但過程有點不愉快,想加買的保單跟上面遠雄是同一個保經,本來想直接把XCD跟CJ2附加上去比較省, 打去遠雄客服也是可以附加的,但保經告知因為我有體況了,單單只有變更附約不容易核保,加上原有的豁免附約這一條會被取消,我是覺得沒差就取消,保經還是堅持說要加一個防癌主約比較容易核保,雖然都會被抓去體檢,到時會加費或除外就看保險公司了,連我要改壽險主約FI5都說不易核保要我保防癌主約,所以我有點不想保遠雄了,於是自己做功課上又考慮到不知道要不要增加我第二張實支實付的情況下,我自行規畫台壽的保單如下,主約會找到這張新的T10D0也是看FB某大大推荐「只要繳2年主約」其他附約皆可延續,看起來會比目前的T09V0還要省保費對嗎?因為我的主訴很簡單就是先送件看看加強癌症一次金100萬,在遠雄跟台壽都符合的條件下,是要選擇加保遠雄的XCD,還是選台壽的實支實付對我目前的保單有個完善的保障呢? 如果是建議保台壽的實支請問要保計劃二還是拉到計劃三呢?(在已有全球12萬的前提下) 目前年收入只有60萬左右,今年的年繳保費約$37500(還不含新規劃的及會逐年增加的保費,也未扣除遠雄還要繳6年才降下來)這樣的比例是符合年收入? 如果也不考慮老公的小孩的保費下,也不考慮體況要加費或除外,單純針對保障內容希望能送件申請看看會不會核保,請給予建議該選擇遠雄、台壽? 若回答遠雄的人會建議原本保單直接加附約就好,還是聽保經的另起一張防癌主約呢? 還是乾脆都不要保了? 目前的保障已經足夠了呢?  除此以外我還有需加強哪部份的保障,還請各位告知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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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保險觀念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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