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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保單健檢
職業類別第六級個人保單健檢 31歲
※台灣人壽新八八大發增額終身壽險-保額50W-繳費20年(起始90/06/29)【期滿】  ◆身故/全殘廢(附表二之一)按期身故/殘廢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及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納之未到期保險費的合計給付身故/全殘廢保險金哦。  ◆10日內通知公司,並儘速檢具文件申請,公司應於15日內給付。 𖧷台灣人壽重大燒燙燒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保額12.5W   ◇二度大於全身20%,三度全身10%,顏面合併五官功能障礙。   ◇15日仍生存,給付保額20%;同一事故致殘廢及燒燙傷申請殘廢及政大燒燙傷合計保險金額為限。 ※ 國泰鍾意終身如意壽-保額50W-繳費20年(起始91/07/23) 【期滿】   ◆身故/附表一殘廢之一,總保險金額給付。   ◆重大疾病,總保險金額50%給付,兩種以上重大只給付一種。   ◆生命末期,總保險金額50%給付,保單總價值減少50%。   ◆殘廢關懷保險金,附表所列之一,比例給付;第一級確診90日以上申請。   ◆祝壽保險金,99歲保單週年仍生存,給予總保險金額,契約終止。 𖧷安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個人) 【期滿】   ◇癌症身故        (一次)  600,000元       ◇癌症住院醫療     (每日)  4,000元   ◇癌症門診醫療    (每日)  2,000元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 (每次)  60,000元   ◇癌症在家醫療金  (每日)  2,000元  ※每次以最長實際住院日數為限   ◇罹患癌症        (一次)  60,000元(繳費期間)  120,000元(繳費期滿後) 𖧷平安保險附約   ◇意外身故      500,000元   ◇意外殘廢  (第一級) 500,000元(第二級) 375,000元(第三級)250,000元(第四級) 175,000元  (第五級) 75,000元(第六級)25,000元   ◇住院醫療日額  1,000元(最高90日)      ◇每次傷害醫療  30,000元 𖧷新溫心住院日額醫療保險附約   ◇住院日額醫療(一般病患)  1,000元(精神病患,每年最高90天)   1,000元(每次最高365天,前30天)  2,000元(第31天起)   ◇出院療養  500元(一般,每次最高365天)  500元(精神病患,最高90天/年)   ◇加護、燒燙傷病房  2,000元(每次最高365天)   ◇手術醫療 第1級1.25倍日額~第10級80倍日額         ◇手術療養:手術醫療50% ※ 新光防癌健康終身保險-保額100W-繳費15年(起始81/06/01) 【期滿】   ◆癌症身故:按保險金額全額給付。  ◆初次罹癌保險金:保險金額12%,一次為限。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實際住院日數乘以保險金額之千分之四給付。   ◆癌症手術保險金:保險金額12%   ◆癌症出院後療養保險金:按住院日數乘以保險金額之千分之二點四,最高20日。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注射性化療、放射線治療、其他必要癌症門診處理): 保險金額千分之二點四,同一保單年度最高90次。 ※ 新光人壽健康久久終身醫療健康保險-保額1000元-繳費10年(起始98/07/30) 【期滿】   ◆契約終止:第十二條至第二十一條,總給付達住院日額之兩千五百。   ◆住院次數計算:疾病或傷害,14日內再次住院視為同一次住院辦理。   ◆急診保險金:急診後住院或急診超過六小時(含),住院日額一倍給付。   ◆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救護車緊急運送至醫院接受住院,住院日額二倍給付   ◆住院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一倍乘以住院日數,最高365天。   ◆長期住院生活補助保險金:住院日數超過31日(含)以上,超過住院日數31天之後住院日額一倍,最高335天。   ◆加護病房保險金:住院日額2.5倍乘以實際住進加護病房日數,加護病房與燒燙傷病房合計給付之實際日數,最高365日。   ◆燒燙傷病房保險金:住院日額五倍,加護病房與燒燙傷病房合計給付之實際日數,最高365日。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住院日額三倍,同一次兩項以上手術,僅給付一次。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住院日額一倍,同一次兩項以上手術,僅給付一次。   ◆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住院日額25%乘以實際門診次數。   ◆出院療養保險金:住院日額50%乘以實際住院日數,最高365日。 無理賠紀錄期間 增額比例 2年(含)以上但未滿3年 10% 3年(含)以上但未滿4年 20% 4年(含)以上但未滿5年 30% 5年(含)以上但未滿6年 40% 6年(含)以上 50%      ◆祝壽保險金給付:一百歲仍生存,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一倍扣除已申請理賠金額之餘額,契約效力終止。   ◆身故保險金或葬喪費用保險金: 應繳保險費總額之一點一倍扣除已申請理賠金額之餘額,契約效力終止。   ※ 好心200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0W-繳費20年(起始2018/02/24)   ◆疾病、意外失能保險金 100W   ◆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 10W   ◆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 2W 𖧷台灣人壽龍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意外身故保險金 10W   ◆意外完全失能保險金 10W 𖧷台灣人壽意外傷害1-6級傷殘補償保險金附加條款 𖧷台灣人壽卡安心一年定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重大傷病保險金 100W 𖧷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計劃四) 𖧷台灣人壽新金關懷豁免保險費保險附約A型(0101)※ 好心200失能照護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0W-繳費20年(起始2019/01/08)   ◆疾病、意外失能保險金 100W   ◆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 10W   ◆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 2W 𖧷台灣人壽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   ◆一至六級失能扶助保險金 2W 𖧷台灣人壽新金關懷豁免保險費保險附約A型(0101) 以上是個人目前保單現況,目前有以下打算:1.解除平安保險附約、新溫心住院日額醫療保險附約,因之前變更職業類別六保費每年高達9千多。2.增保遠雄人壽FI5 10萬+CJ2 100萬+XCD 六單位(or HG6),想強化防癌部分是可行?3.是否還有需要保單強化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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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投保規劃
請問我的保單附約可理賠什麼
第一點、保單有明確記載:請擇一勾選欲加於主契約1、2、31:金安心個人傷害保險附約2:平安定期壽險附約3:十一住行失能照顧保險附約並有規定未勾選則視為附加於主契約1而保戶64歲,年繳的保費是23904,因此保戶繳的ˇ,比正常的保費,還要多繳1264元,因此多繳的,保戶可合理的認為這就是附約的保費,不然保戶為何要多繳1264元第四點:【重大傷病險】只要被保險人初次罹患疾病,並取得健保署核發非屬除外項目的「重大傷病證明文件」,或「區域醫院」層級以上的醫療院所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病歷摘要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之證明文件,就能申請理賠。保障的範圍最廣,包括22大類、300多項的疾病。第五點:保戶心肌梗塞是意外事故所造成、且不是內在原因的理由,保戶在這之前並沒有跟心臟有關的任何就醫記錄,因此可排除內在原因造成,而符合「外來事故」的理由,保戶是在睡覺的時候突然胸痛(即俗稱的「意外事故」事故的發生具有外來性、偶然性,而不可預見,基本上都算是意外險的承保範圍。🙋🏻‍♀️只要不屬於 「器官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這 3 種,即為「外來事故」。第六點:附表一 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第6項:胸腹部臟胸腹部臟器機能障害:6-1-4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祇能從事輕便工作者。屬於 第7 級 ,應理賠100萬的40% 第七點、而勞保失能給付表第5項、心臟遺存失能如果符合心臟機能損害分類標準第三、四度,並經核子醫學檢查測得左心室射出分率≦25%,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第6項:因冠狀動脈心臟病,心臟移植或心室輔助器植入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第八點:理賠項目意外給付意外失能理賠金額: 100萬 (乘以失能等級表之係數)因意外導致失能時按照失能等級表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一般病房: 2,000元 (每日、次限180日)加護病房一天4000.因以上理由及證明,保戶認為保險公司需再理賠保戶,第7級的失能保險金40萬.還有意外住院日額一般病房2000元,加護病房4000元,而保戶之住院7天,有4天是加護病房,應理賠普通住院三天6000元,加護病房4天16000元=22000元,因之前保護只拿到,所以還需理賠保戶22000元的意外住院保險金,共需再理賠保戶4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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