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投保重大傷病,健康告知有下面這項?
想請問如有被建議半年回診下面的檢查,是否就需告知?
若每次回診是超過半年才回診,仍需告知嗎?
若要避開健康告知,是最後1次回診算2年嗎?怎麼算呢?

另外,如果未婚無子女(但有長輩),已有意外險
仍建議投保壽險嗎?有建議的額度和期限嗎?
和推薦的定期壽險嗎?
謝謝大家回復~

*補充,假設
1130101照超音波,被建議半年追蹤
1130630回診(半年內有2次),仍建議半年追蹤
114201再回診(距上次超過半年,但上次醫生仍建議半年追蹤),建議之後可1年再回診追蹤
這樣若要避開建告,是要從哪次就診後算2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