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國泰人壽團體癌症治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1 頁,共 1
國泰人壽團體癌症治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癌症治療保險金)
(本附加條款需申請附加並經本公司同意後,始生效力)
(免費申訴電話:0800-036-599
中華民國 108 12 31 日依 108 04 09 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04941 函修正
中華民國 102 12 16 日國壽字第 102120359
中華民國 105 01 01 日國壽字第 105010066
第一條 附加條款之訂定及構
本國泰人壽團體癌症治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依要保人之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後
附加於本公司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癌症住院健康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本附約)
本附加條款附加於本附約上,並構成本附約之一部,本附約與本附加條款牴觸者,以本附加條款為準。
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附約之約定。
第二條 癌症治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於醫院接受化學治
療或放射線治療者,每次本公司按保險單上所記載該被保險人之「癌症治療保險金額」給付「癌症治療
保險金」
前項「癌症治療保險金」的給付,每日以一次為限,且被保險人同一保單年度累計以十次為限。
第三條 癌症治療保險金的申
受益人申領「癌症治療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初次申領時應檢具醫師開具之癌症診斷證明文件及相關檢驗或病理組織切片報告(但以非由要保人
或被保險人所開具者為限。)
三、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證明文件(但以非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所開具者為限。)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並得經受益人
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因此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國泰人壽團體癌症治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費率表
本險僅銷售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費率由
契約雙方洽訂

沒有「國泰人壽團體癌症治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保險比較
0

ㄧ 最多以8張商品為限 ㄧ

商品所屬公司

國泰人壽

其他癌症險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