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急性鼻竇炎導致脖子淋巴結腫起來,不大顆就小小一粒而已,但因為一直沒消掉,在10月時去看了大醫院的鼻喉科做檢查,醫生先看了鼻腔鏡表示很乾淨。

之後安排超音波穿刺,也都說是很正常的淋巴,只是被我手賤摸大了(正常約0.2-0.5,我有0.6)。

我問醫生這是良性淋巴結的意思嗎?醫生說他的認知就是個正常的淋巴結,事實上回來這半個月我不去摸他後,真的有變小,但是還在。

結果我想看新保險時(被這次可能罹癌嚇到了),發現有很多保險公司把淋巴炎列入告知事項裡,意思是我淋巴炎後,就沒有辦法買保險了嗎?

目前看台灣人壽的健康告知書上,似乎沒有淋巴炎告知,全球和中國有。那我可以買台灣人壽嗎?全球和中國是不是在一年淋巴結告知後才可以買?

另外我還發現穿刺是兩年告知(台灣人壽好像不是重大險不用告知),所以我最少兩年後才能買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