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曾經PCR陽性確診Covid-19,當時掛的是大醫院的疫病門診做PCR,因為看診時已經退燒且無症狀也沒有開藥,只有後來接到醫院電話通知確診居家照護七天,目前已痊癒過了三個月。
查詢健康存摺的就醫紀錄分別是檢驗當天的「COVID-19之接觸和疑似暴露」,和結果出來以後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
想詢問現在想投保新保單的話,除了各家健告書有詢問一年內肺炎的要勾「是」以外,健告書中常見的「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也要勾「是」嗎?網路查到有的資料寫要告知,但是也有說法是「健康檢查」的定義是「非診治為目的 」的檢查,已經因病(發燒+快篩陽性)才去掛疫病門診PCR檢查算是健康檢查嗎?而且陽性輕症也未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只有居家照護的醫囑,這一項到底應該勾「是」還是「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