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富邦人壽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1
富邦人壽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給付項目:傷害醫療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
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以避免權益受損。
77.01.05 台財融第760790771號函核准
85.09.10 台財保第852370068號函修訂
86.07.17 台財保第862397215號函修訂
86.11.08 台保司(三)第861823881號函修訂
87.08.07 台財保第872440208號函修訂
94.06.30 安耀精字第94038號函備查
94.08.16 安耀精字第94052號函備查
95.01.06 金管保三字第09402133930號函
95.03.13 安俊精字第95008號函備查
95.08.10 金管保二字第09502069411號函修訂
96.08.31 安俊精字第96036號函備查
97.05.30 安俊精字第97028號函備查
98.04.27 金管保三字第09802546540號
98.06.01 富壽商品字第098002號函備查
102.01.01 富壽商精字第1010003357號函備查
104.09.21富壽商精字第1040003245號函備查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及未滿期保險費之返還】
第一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
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
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被保險人身故致本附約條款效力終止時,若有已繳付而尚未滿期之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天數保費差額
返還要保人。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申領】
第二條 受益人申領「傷害醫療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醫療費用明細或醫療證明文件(或醫療費用收據)
五、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傷害醫療保險金受益人之指定】
第三條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倘被保險人身故前尚有未受
領之保險金(不論已否申請),本公司將給付予本契約之身故受益人。

沒有「富邦人壽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保險比較
0

ㄧ 最多以8張商品為限 ㄧ

商品所屬公司

富邦人壽
發布了